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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实践教学专项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毛静 | 发布日期:2018-01-11

各部门、单位:
       2018年度校级实践教学专项基金项目验收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年应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于2018年3月9日以前办理结题验收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全部研究成果
      1.结题报告(见附件1)(一式一份)。
      2.全部研究成果(一份):须提交原《项目申请书》中所规定的全部研究成果,如研究报告、软件(需附使用说明书)、实施方案、论文、正式出版的书籍等。
      3.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件和纸质材料。
      二、项目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请将结题报告、全部研究成果材料(电子版、纸版)提交至各学院(部门),由各学院(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18年3月9日前将结题验收材料统一交至教务处高教改革研究室(大兴校区综合楼306室)。
      2.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鉴定。
      3.颁发校级实践教学专项基金项目结题鉴定书或暂缓结题意见书。
      三、提交项目变更申请
     凡发生项目负责人、研究内容、完成时间、成果形式的变更和因故需注销项目的事项,项目负责人需在原定完成日期之前提交项目变更(注销)申请书(见附件2,附件3),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后,并不晚于2018年3月9日,到教务处高教改革研究室办理项目变更(注销)手续,否则按自动放弃项目处理。
     联系人:毛静;联系电话:61209617;邮箱:maojing@bucea.edu.cn

 

教务处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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