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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评比与奖励办法

作者:质量科 | 发布日期:2016-01-23

北建大教发〔2016〕26号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使青年教师更好地担负起教书育人的重任,决定在青年教师中举办教学基本功比赛。

  二、参加人员范围

  年龄在40岁以下,从事教学工作的专职与兼职教师。

  三、比赛内容与要求

  1.教案(20分):教案(至少一学期)内容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教学步骤符合学生的认知心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讲求科学性和探索性,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2.教学演示(50分):(1)用普通话讲授教学内容20分钟;(2)教学内容准确充实,重点突出,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3)注重启发性,讲究逻辑性,理论联系实际;(4)能恰当、有效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5)教学用语清晰生动、有表现力;教态自然大方,着装庄重得体;(6)板书布局合理,字体工整清晰、美观,应有板书。

  3.专家随堂听课(30分):学校人才培养督导委员会专家对参赛教师进行随堂听课并评分。

  4.综合加分(5分):由学校人才培养督导委员会专家对参赛教师进行综合打分。

  5.教学演示比赛时,各学院(部)应派出不少于5名以上教师到场观摩,要求学院(部)领导积极参加,并要求入校未满3年的新进教师和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必须到场参加观摩。

  四、评审程序

  1.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每两年举行一次,全校35岁以下青年教师必须参加,35~40岁教师自愿参加。

  2.比赛方式采取各院(部)预赛选拔,按不超过本院(部)青年教师的30%向学校推荐,并填写推荐表。

  3.教务处、院工会负责组织评选工作,人事处、宣传部、学工部协办。

  4.学校成立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评审组负责评审,评审组由学校人才培养督导委员会、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部)教学院长、各学院(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结合随堂听课结果,根据教案和教学演示评比等评选内容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单项奖若干名。

  5.评比结果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公布。

  五、奖励办法

  1.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2.学校将推荐校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奖教师中的优秀代表参加北京市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

  六、附则

  本办法经2016年1月22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