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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课程替代、对接的说明

作者:教学运行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7-05-02

教字〔2017〕13

近年,我校陆续制定了2014版、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因培养方案变动而导致高年级学生无法重修、补修原方案中某些课程,须以新方案中的课程替代原有课程。此外,随着我校双培、外培等培养模式的逐步推行,外校修读课程须完成与本校课程的对接。

课程的替代、对接应按照实质等效原则,由相关学院结合本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的相关要求制定相应替代方案。

针对如无后续相同课程的情况,由学生所在学院填写《课程替代申报、对接表》(见附件),经学生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和开课单位教学院长审批,最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附件:课程替代、对接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