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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考教分离课程管理实施办法

作者:教务科 | 发布日期:2016-12-28

                       北京建筑大学考教分离课程管理实施办法                                  

教字〔201649

 

为促进考试方式方法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行考教分离的目的与意义

1.考试是衡量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手段和有效途径。考试方式方法的改革,可以有效地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实行考教分离能够更好地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防止人为因素带来的各种干扰,使教师和学生更好地按照课程大纲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全面深入地教学和学习,并达到督促学生努力学习,树立良好学风,提高学习效果和水平的目的。

2.考教分离是规范考试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保证考试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的重要措施。通过制定和严格执行考试规程,从而规范教师和学生的行为、规范考场与考卷的管理,规范考试成绩与教学效果的评定。

二、考教分离课程的范围和确定办法

1.考教分离课程,原则上在通识基础课、大类基础课及专业核心课中确定。

2.通识基础课、大类基础课的考教分离课程由教务处指定,其他课程由各院(部)确定。确定为考教分离的通识基础课、大类基础课由教务处发文通知相关学院(部)的任课教师和学生,其他考教分离课程由各学院(部)通知本部门任课教师和相关学院的学生。

三、考教分离课程管理及考试办法

1.课程管理

(1)被确定为考教分离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要集体讨论,集体制定。

(2)任课教师授课要严格执行课程教学大纲,符合教学基本要求,认真履行教学日历,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3)系(部、教研室)应对考教分离的课程定期地开展集体备课、教学研讨和调研学习等活动,以保证系(部、教研室)整体教学水平的稳定性、先进性,使所讲授的知识既能扎实牢固,又能与时俱进,有所创新。

(4)考教分离课程所在学院(部)要定期检查课程的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及时掌握教学状况和教研室活动情况,对检查结果要认真做好统计分析与评价,对检查资料要认真存档。

2.课程考试办法

对考教分离的课程,各学院(部)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组织专人出题组卷,出题人员要提交份量相当,并有评分标准的ABC三份试卷,并将出题人情况上报教务处备案。

四、课程成绩评定办法

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综合评定,鼓励加强过程性考核,适当提高平时成绩比重。

五、其它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规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