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实践教学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与开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与开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践教学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8-01-03

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与开题工作的通知

教字〔2018〕5号

 

各学院:

    为了保证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各学院务必继续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紧紧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提升专业培养内涵,切实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

    1、各学院要在学校《北京建筑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文件基础上,结合2017年度审核评估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院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和管理规定,并将终稿文件送教务处备案。

    2、各学院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本着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原则组织好选题与开题工作。各学院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审查毕业班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开题资格,切实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对不符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综合能力训练少、题目过大、有明显的专业跨度、不切合本科生实际的选题,要坚决予以调整。

    3、各学院要确保指导教师数量的足额到位,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管理工作,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8人。对于加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专业,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来自生产实践,并由校企双方导师指导在企业完成。参加实培计划的毕业生须严格按照实培计划协议执行。

    4、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要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鼓励开展真题真做,避免题目及任务的相近性。

    5、要求每一个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即:学生应将其本人对课题的理解、调研计划、工作内容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列出提纲,并向指导教师书面汇报,指导教师对开题报告给出成绩,作为总成绩的一部分。

    6、校内、外指导教师要增强责任意识,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特别要认真、细致地做好题目选择与预做、预分析。

    7、各学院应认真组织指导教师填写《北京建筑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安排表》(附件1),并于2018年3月21日(第三周周三)前将打印文稿加盖学院公章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综合楼308)备案,电子文档同时发送hanchangfu@bucea.edu.cn

 

 

 

教务处

2017年12月4

 

 

 

各学院需在2018年3月21日(第三周周三)之前报送文件包括以下3项。

1. 《北京建筑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安排表》纸质文稿并加盖学院公章

2. 《北京建筑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安排表》电子文件

3.  院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和管理规定 电子文件